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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银行贷,首推“公路债”!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正式面世!

2017-07-13 安徽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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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致富,先修路”

这个道理谁都明白!

可是修路的资金从哪来?

以前靠的是银行贷款,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成了固定模式……

7月12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文,明确从2017年开始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这将是今后政府修建收费公路解决举债融资问题的唯一渠道。


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亮相,意味着未来政府新建收费公路将不能再靠银行贷款筹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终结了。

67%政府政府投资
依赖银行贷款



▲合肥机场高速

截至2016年底,我国收费公路里程17.11万公里,其中政府还贷公路里程10.05万公里,后者建设累计投资额为38172.8亿元。在这3.8万亿元中,政府债务性资金投入为27205.1亿元,而银行贷款又在债务性资金中占据25580.1亿元,这意味着大约67%的政府投资依赖银行贷款。

2016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

2016年全国收费公路

债务余额为4.86万亿元,

政府还贷公路2.61万亿元,

经营性公路2.25万亿元。


70%通行费用于
银行偿还债务利息


▲合铜黄高速公路陵阳收费站

这样的债务余额意味着什么?“相当于政府还贷公路每收10元通行费,有7元需要支付给银行等债权人用于偿还债务利息,其中不包含偿还债务本金支出。”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王燕弓说,由于债务规模较大、银行贷款融资成本偏高,使得收费公路特别是政府还贷公路的利息负担十分沉重。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为省级政府,债券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限额管理,债券收入、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应当严格对应到项目,债券统一命名为“××年××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级或××市、县)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期)——××年××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专项债券(×期)”。

收费公路专项债券:

资金禁用于经常性支出



▲给一个图片说明文字


根据新办法,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资金专项用于政府收费公路项目建设,优先用于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规划的政府收费公路项目建设不得用于非收费公路项目建设,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公路养护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资金。

来源:新华网、财经网、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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